香港特区政府刊宪《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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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香港7月14日电(记者肖逸晨)香港特区政府14日在宪报刊登《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以落实中央的相关授权,为在重建后的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安排提供法律基础。《条例草案》将于15日提交特区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
据了解,国务院于7月8日就启用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有关事项作出批复,确定港方口岸区的具体坐标和面积,并同意港方口岸区由2026年7月31日0时起启用并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正式开通日期由粤港两地政府商定。
据悉,《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宣布位于中国内地皇岗口岸的某些地域为港方口岸区;使香港法律适用于港方口岸区,并就香港法院在这方面的司法管辖权订定条文;扩宽某些权利及义务的地域界限至包括港方口岸区;制订条文,以辅助解释某些日后的文件和法院命令。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皇岗口岸重建项目是特区政府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点项目之一。重建后的皇岗口岸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定位为港深之间最重要的24小时客运陆路口岸。《条例草案》为特区在皇岗口岸内设立港方口岸区,以及在该区域依法实施管辖提供法律基础。
重建后的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安排和“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进一步提升旅客通关体验和效率。使用重建后皇岗口岸的整体通关时间将从原来落马洲/皇岗口岸的约30分钟,大幅缩短至约5分钟。重建后皇岗口岸的设计通关流量会增长至每日20万人次,而在港铁北环线支线开通后,更可提升至每日30万人次。
目前,皇岗口岸联检大楼的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深港两地承建商正同步进行大楼内部的工程及安装所需设施。待粤港双方完成准备工作并敲定皇岗口岸正式开通日期后,会适时向公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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