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学者解读全国人大会议涉港议程:守护国家安全、维护“一国两制”的必要之举
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记者查文晔)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受到高度关注。多位内地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守护国家安全、维护“一国两制”的必要之举,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端洪说,香港基本法第23条明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立法义务,但香港回归祖国20多年来,由于内外敌对势力的阻挠,相关立法一直没有完成,还被严重污名化、妖魔化。从当前形势看,由香港特区完成相关立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他指出,近些年来,“港独”组织和香港本土激进分离势力活动日益猖獗,与外部势力勾连合流加剧,暴力恐怖活动不断升级,这些现象在去年“修例风波”中达到顶峰。可以说,香港特区在国家安全方面一直处于“不设防”状态,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
“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中央对所属地方行政区域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的责任。”陈端洪说,中央对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短板”不可能坐视不理,因此主动从国家层面进行有关立法,是必然选择,且十分紧迫。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表示,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符合宪法和基本法,是中央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责任的表现,也是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的积极举措,对于应对香港的严峻形势以及弥补相关法律漏洞十分必要。
他认为,决定草案通过后,将有助于解决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筑牢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屏障。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表示,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关乎国家核心利益。从国际视野和比较法来看,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无论是单一制还是联邦制,国家安全立法都是国家立法权,属于主权权力。世界上任何一个发达的国家或地区,都有完备的国家安全立法,这是现代法治体系的标准配置和标准要素。
田飞龙说,“一国两制”在香港正面临来自本土极端势力与外部干预势力的颠覆性威胁。在这样的危急时刻,如果还对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机制漏洞放任不管,后果不堪设想。中央果断出手,既是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也是对香港繁荣稳定和香港同胞利益福祉高度负责的表现。
针对香港一些政治势力妄称全国人大相关决定将严重侵犯港人自由权利,将“终结‘一国两制’”,受访专家认为这些说法纯属混淆视听,完全站不住脚。
陈端洪表示,“一国两制”的制度设计和基本法的条文中,规定了香港要履行国家安全立法的义务。“这就好比建房子,原先设计图纸上是有这根柱子的。但房子盖好20多年了,柱子迟迟未立起来。现在我们把柱子立起来,就是为了维护房子的整体安全,而不是拆掉它。”
他表示,自由不等于可以违反法律或分裂国家,维护国家安全同尊重保障人权在根本上是一致的。相关决定通过后,将有助于扭转香港社会的歪风邪气,帮助香港社会拨乱反正,有助于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极少数违法犯罪行为,这恰恰能够更好保障香港社会整体利益,更好保障香港绝大多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好保障基本权利和自由。
田飞龙表示,香港一些政治势力故意把“一国”与“两制”对立起来,对“一国两制”作出割裂性的拆解,以反国家的立场来看待全国人大相关决定,刻意制造偏颇和扭曲的论述,这些言论具有煽动性和蛊惑力,必须从法理上加以澄清和反驳。
他表示,国家安全与香港的公共安全以及每位香港市民的合法权利是兼容的、一致的。有了国家安全立法,香港的高度自治和繁荣稳定才能得到更好保障,才能从法律上排除本土极端势力和外国干预势力对香港高度自治的干扰和破坏,才能保护香港绝大多数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黑暴”恐怖行径侵犯。中央是“一国两制”的最终守护者,国家安全立法是香港绝大多数守法市民安居乐业的“保护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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