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必须关注香港青少年“学了什么”
中新社北京11月3日电 (张舵 李晗雪)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长王振民在北京受访时表示,香港社会长期缺乏对国家的客观、全面认识,恐误人子弟。
王振民近日出席由中华文化学院和库恩基金会主办的“中华文明与中国道路”学术论坛、做了关于香港与中华文明的发言,并于会后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
就近期出台的《禁止蒙面规例》,王振民指出,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已制订了禁止蒙面的法律,这是止暴制乱必走的一步。他表示,止暴制乱、恢复秩序已是社会最大共识,《禁止蒙面规例》符合广大香港居民利益,对香港长治久安必不可少。“一定要做正确的事。”王振民说。
王振民特别指出,《禁止蒙面规例》有保护青少年的作用。法律除了惩罚功能,还有一个功能是引导社会行为。这个规例可避免青少年因处在蒙面集会等隐蔽身份的情境中做出冲动过激之举,从而堕入法网。
对修例风波发生及其过程中的暴力蔓延,王振民认为,一个重要原因是香港社会长期缺乏对国家的客观全面认识。
王振民说,香港社会,尤其教育领域,长期以来对中国内地的制度体系、法治等缺乏客观介绍,让青少年觉得自己的祖国“一团漆黑”。王振民认为,尽管内地法律、司法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一直在改革、发展、进步。他提到,在世界银行近日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中国的总体排名比去年上升15位,名列第31位,说明中国的发展已经取得世界公认。反倒在香港,存在对内地发展的不了解,甚至故意抹黑,这与香港教育不无关系。
他表示,香港社会不应对国家的发展进步视而不见,而只选择那些不好的事情介绍给青少年。
“家长们都担心自己的孩子在外边会不会乱吃东西,不要吃坏了肚子,很少关心孩子在外边是否乱学东西。学坏了脑子比吃坏了肚子更严重。”王振民说,我们一定要关注孩子到底在学什么,学校到底在教什么。不要人为妖魔化、人为丑化自己的国家。要以诚实的态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从事教育工作,对青少年的一生负责,对香港的前途命运负责。
对香港当前的媒体环境,王振民也不乐观。他表示,言论自由不是无底线的绝对自由,媒体也应该有自己的底线,即客观、公正、真实、全面报道一切,并遵守法律。他说,并非要美化自己的国家,但应当客观报道内地的发展状况,这是对媒体最基本的要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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