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持之以恒增加可建屋土地
人民网香港10月16日电 (辜雨晴)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今日在发表新一份施政报告时指出,要满足市民对住房的殷切需求,就要持之以恒地增加可建屋的土地。特区政府亦已宣布全盘接受土地供应专责小组的建议,将以多管齐下的策略致力增加土地供应。
林郑月娥提到,她深切明白管治团队必须以更大刀阔斧、排除万难的决心和魄力,重建市民对政府处理这老、大、难问题的信心。她所提出的土地供应施政方针是由特区政府主导用地和基建的规划,并为确立的公共用途收回所需的私人土地,让市民看到不论是短、中、长期开拓的土地,特区政府会全力以赴,让土地为民所用。
具体来说,香港特区政府会依循目前“先规划、后收地”的原则,加快规划,然后运用《收回土地条例》和其他适用条例,收回以下三类私人土地作百分百公营房屋(包括公屋、“绿置居”、居屋)及“首置”和相关设施发展:
一、可能具发展潜力,但未纳入新发展区或其他发展项目,大部分属私人拥有的新界棕地,估计约450公顷,这些土地较接近现有新市镇和主要公路及面积较大,包括位于屏山及蓝地一带棕地。特区政府规划署会优先检视当中的160公顷较接近现有基建设施的棕地可否作公营房屋发展,以便于今年年底开展进一步的技术评估。
二、收回位于各区法定分区计划大纲图上已规划作高密度房屋发展,但因为各种原因(例如业权分散或基建限制)仍未有发展计划,而评估后认为适合作公营房屋发展的私人土地。
三、收回位于市区并适合作高密度房屋发展的茶果岭村、牛池湾村和竹园联合村寮屋区的私人土地,以加快发展这些共计7公顷的市区用地,重建为以公营房屋为主的新社区,并透过按政策的补偿安置,改善寮屋居民的居住环境。
除了上述的新增收地项目外,特区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条例》的收地工作会接踵而来,包括刚动工的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陆续展开的洪水桥╱厦村和元朗南大型发展项目,加上多个公营房屋计划及其他公共工程,特区政府目前已知会收回的私人土地约700公顷,预计其中400多公顷会在未来五年收回,远多于过去五年收回的20公顷。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